长沙税务局爆炸案嫌犯作案动机
本报讯 长沙“7·3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赘衡于8月8日在广西全州落网后,警方专案组经过连续数日的审讯深挖和多方调查取证,审理查明了刘赘衡实施爆炸杀人的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刘赘衡,男,51岁,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自上世纪90年代起,刘赘衡先后在长沙、南京、天津、北京等地经营玻璃五金配件销售,近些年在广州租房做生意。刘赘衡性格固执,因为生意上的挫败和生活上的失意,刘赘衡心理逐渐扭曲,曾与人有一纠纷因其大姐没有站在他的立场帮忙而产生怨恨,甚至还威胁要杀死其姐。
2002年左右,刘赘衡在长沙做玻璃五金配件生意期间,生意一度不好:遂认为是另一五金批发部老板陈某生意做得大挤了他,进而怀疑陈某可能受彭某的指使。近年来,刘赘衡多次骚扰彭某及其家人,因无法与彭某本人见面求证,遂迁怒于彭某之子;并对其工作单位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产生怨恨。在这种扭曲的心理状态下,产生了制造爆炸炸死彭某之子及税务人员的企图。据警方多方查实,彭某及其子并不认识陈某和刘赘衡,且刘赘衡当年在长沙的流动小摊贩生意中与彭所在税务部门不存在纳税关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