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与酒店人员发生矛盾被打伤,多次向酒店索要赔偿未果,男子辛某邀约朋友到酒店包房内放火,一审被判缓刑,检方认为量刑不当提起抗诉。前日,此案在武汉市中院二审。
经查,辛某今年27岁,2009年8月中旬的一天,在某商务酒店内与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进而发生打斗受伤。此后,辛某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向酒店索要赔偿遭拒。同年10月22日,辛某邀约朋友范某、郑某再次到酒店索赔。偷偷将装有汽油的塑料瓶带进酒店后,辛某指使郑某找酒店负责人索要医药费10万元,遭拒后,辛某又指使范某将汽油倒至包房内的沙发靠垫、地毯等处,用随身携带的防暴电击器点燃汽油后,三人逃离现场。4天后,三人被警方抓捕。经物价局认定,被损物品价值人民币 60元。
去年底,一审法院认定辛某三人行为构成放火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判处辛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另二人判刑有期徒刑八个月。
本案未当庭宣判。(记者赵雯 实习生吴红叶、刘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