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通过地方立法严管水域开发利用: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和人工水道水域范围内禁止新建餐饮经营点,现有的餐饮经营户,必须逐步关闭或者搬迁。
武汉市水域总面积2117.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01%。关于水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武汉市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条例规定:“从事涉水工程建设以及利用江河、湖泊、水库和人工水道从事养殖、旅游、水上运动等活动的,不得影响本水功能区以及相邻水功能区的水域使用功能,不得降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确定的水质。在暂未划定水功能区的水域进行开发利用活动的,不得影响相邻水域已划定水功能区的水域使用功能。”
条例同时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和人工水道水域范围内新建餐饮经营点;对现有的餐饮经营户,区政府应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步予以关闭或者搬迁,暂时不能关闭和搬迁的,餐饮经营户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否则不得继续经营。
李晓萌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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