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作为9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之一,公安部交管局将全面推行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制度,并争取年内全国5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此次推出的另外8项措施为:推进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和奉缴纳,实现“人性化”执法与管理;推进服务网点合理布建,争取实现城区车驾管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推进销售商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地市级车辆管理所要实现50%以上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农村地区要实现50%以上的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推进利用互联网和电话办理业务;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推进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建设,为创新工作提供科技保障;推进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保证车辆检验公平、公正;推进驾驶人考试智能监控和评判,加强考试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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