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国佳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茁壮成长是我们中华民族在本世纪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所在。青少年的茁壮成长当然离不开教育,而青少年的教育绝不仅是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更需要理想、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因为青少年的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基础之基,法制教育更是塑造合格公民的必要一环。我们全社会都要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培养教育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经过近二十年的普法教育,湖南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青少年整体法律素养有所提高,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观念也已深入人心。但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来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很多家长、学校一味强调青少年的知识、技能培养,忽视包括法制教育在内的养成教育,造就了一批“有知识没文化”的“隐患人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违法犯罪的低龄化、高学历高科技化令人担忧;一些党政领导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职能部门缺乏紧密配合,抓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整体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法制教育方式还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任务,全社会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依法治国、科教兴湘的战略高度,从促进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率先实现中部崛起,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从我们党赢得青年、赢得未来的根本需要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上新台阶。
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就是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实践也证明,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过去,我们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下一步,要发扬成绩,创新理念和工作方法,真抓实干,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上好人生第一课,家庭教育是入门。人人都有家庭,“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父母的言行举止是孩子模范学习的第一个老师。“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也从反面证明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因此,要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充分借助社区家长学校、农村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等平台,科学设定法制教育课程,培养提高家长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通过潜移默化的家庭教育上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第一课。
二是强化课堂法制课,学校教育是关键。随着我国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全面实施,学校已成为青少年步入社会的必经阶段。各级各类学校要端正办学理念,处理好学生成才与成人的先后关系,合理设定教育目标考评体系,保障德育、法制教育必要的课时和师资;处理好法制教育与文化教育的融通关系,在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各门课程中自然融入法制教育的知识和理念:处理好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的关系,通过开展法制文艺表演、参观法制教育基地、聘请法制副校长等体验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从生动、形象的实践中认知法制理论教育的内涵。
三是社会实践是大课,各级部门齐配合。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离不开各级部门与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因此,我们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政法、综治部门要加大对刑事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为青少年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广电、文化、新闻部门,要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类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加大对各类纸质、电子媒体的管理和引导,让正面教育占领宣传舆论的主阵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督促和考核;民政、社保、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发挥网络健全、分布广泛的优势,加强对失学、无业社会闲散青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引导,开展一对一的法制教育帮教活动;其他部门也要利用自身职能优势,主动参与制作宣传资料,开展主题活动等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政府职能,制定具体规划、组织各类活动、协调部门力量,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供指导与服务。
总之,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湖南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具体工作必须着眼长远,从细微入手,多举措、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平台,共筑以学校为龙头,以家庭为基础,以社会为依托的新时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立体防线。我们相信,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各部门大力参与,齐抓共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定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法治湖南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为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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