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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昨天,市府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标准的通知,依照调整后的标准,本市廉租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为,申请家庭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特殊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廉租家庭的财产准入标准和住房困难面积标准维持不变。调整后的本市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标准自今年8月1日起执行。
(记者 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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