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总部企业贡献大,个人最高可获税后100万元奖励;总部企业重点人才的配偶、子女,落户不受户口指标限制……”广州直到今年1月才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这是继2006年出台的《广州市鼓励外商投资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的规定》的在金融业、软件动漫、连锁经营等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这次,政府似乎“重锤出击”,广州计划将在5年内拿出超过40亿元的重奖,打造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亚太地区最具活力“总部经济之都”。
广州总部经济发展的总体环境和发展能力位于全国前列,据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编的《中国总部经济蓝皮书(2009—2010)》评价,广州在全国35个主要城市的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名第三,处于总部经济“第一能级”。
可是,正是这个第三,让广州排在了北京上海之后,于是,不少企业还是选择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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