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特搜
湖南消息 据潇湘晨报报道:昨日长沙市警方披露了“7·3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赘衡的作案动机。在警方通报中,刘赘衡性格固执、孤僻、偏激,并逐步滋生了仇视他人和社会的愤恨情绪。由于怀疑彭某与人合谋导致其生意不好,他迁怒于彭某在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工作的儿子,并制造了爆炸案。
据警方介绍,2002年左右,刘赘衡在长沙做玻璃五金配件生意期间,生意一度不好,遂认为是另一五金批发部老板陈某生意做得大挤了他,进而怀疑陈某可能受彭某的指使,两人合伙害他。
近年来,刘赘衡多次骚扰彭某及其家人,因无法与彭某本人见面求证,遂迁怒于彭某之子,并对其所在的工作单位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产生怨恨。在这种扭曲的心理状态下,产生了制造爆炸炸死彭某之子及税务人员的企图。据警方多方查实,彭某及其子并不认识陈某和刘赘衡,且刘赘衡当年在长沙的流动小摊贩生意中与彭所在税务部门不存在纳税关系。(龙涛 肖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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