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于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与政府职能适度相适应,政府规模应当适中。适中规模、适度职能的政府是比较理性的,也是最有效的。这个概念不单纯指工作人员多少,主要是指由政府支配消费的资源量是多少。
我认为,政府所支配的新增社会财富占全部新增社会财富的30%-40%,是比较理想的规模,简称“中政府”,它有必要的调控能力,也不会制约企业、市场、社会的活力。“大政府”和“小政府”,表现出过于理想或耽于空想,都有明显缺陷。
服务型政府的行政模式,由集权行政、消极行政、管制行政、命令行政,逐渐转变为民主行政、积极行政、给付行政、指导行政。这一转变进程正在一波三折地逐渐推进,并不断通过热点事件和典型案件顽强体现出来,并且不断引起巨大的制度争议和理论碰撞。
整理/记者张莹 储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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