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储户林先生跨行取现3300元时,被银行扣了4元手续费。林先生认为银行重复收费,多收了2元,遂将办卡行和取现的银行一起告到法院,要求二被告归还多收的2元手续费。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林先生诉称,2010年7月27日,他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在使用上述银行卡在另一银行ATM机进行一笔3300元的取款。机提示输入“3300”,取款机提示最大输入金额为3000元,原告按照提示,输入“3000”,纸币出口吐出人民币3000元。原告选择不取卡进而继续提款,并输入“300”,纸币出口吐出人民币300元。取款完毕后,余额显示少了4元钱。林先生认为,他进行了一笔3300元的取款,不应扣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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