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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电动汽车产业联盟”没民营企业影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2日02:17  红网

  8月18日,国资委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发布会,牵头成立“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这也标志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据悉,电动汽车国家队中不仅包括一汽、东风、长安等整车生产企业,也包括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国电、南方电网等能源企业,甚至包括以地产为主的保利集团。但是,在这支国家队中,没有看到民营资本的影子。

  总结我国几十年来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以成立产业联盟的方式,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发展电动汽车产业,是完全可行的,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过去历次新兴产业发展的情况说明,任凭企业自主确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最终都会形成产能的极大过剩,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眼下的风电、太阳能行业,就面临这样的格局。

  现在的问题是,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发展电动汽车产业,是否只有国有资本才有资格参与呢?为什么民间资本就不能成为国家队的一员呢?

  要知道,历史上反复出现的投资过度、产能过剩问题,绝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所为。从目前风电、太阳能行业的情况来看,一哄而上的绝大多数也都是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即便有民间投资者参与到这两大行业,投资规模也远比不上财大气粗的中央企业。那么,将民间资本排斥在电动汽车产业联盟之外,到底是何原因呢?

  按照国家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国要培育形成1~2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3~5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5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同时还要组建1个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级动力电池研究机构。如果到了那时候,这些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中,没有民营企业的影子,该是一种什么景象呢?会不会又象电、气、油等行业一样,形成新的国有绝对垄断的局面呢?

  眼下,正是需要民间资本发力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的36条政策,不仅提出了许多鼓励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而且在开放领域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新的措施。此后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更是把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的投资领域的责任下达到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电动汽车产业联盟中看不到民间资本的影子,没有民间资本参与,显然是不恰当的。

  我承认,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先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以体现政府推动的特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政府推动,不代表可以排斥民间资本,国有引领,也不代表民间资本不可以参与。

  而事实上,民间资本在汽车行业、电池生产行业等的作用也是很大的。特别是电池生产,民营企业是远走在央企前面的。虽然目前民营企业生产的主要是手机电池、电动自行车电池等小规格电池,但是,在工艺上是一脉相承的。如果能够给民间资本、民营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他们是可以很快实行转型的。

  更重要的,如果将生产电动汽车的“宝”全部压在央企身上,按照央企一贯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思维,谁也无法保证这项工作不被政绩绑架、被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左右,到时候,出现电动汽车生产和发展的“大跃进”也未可知。因为,盲目求大、求快是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最鲜明的特征之一。

  相反,如果引进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或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国有与民营资本共同参与的股份制公司,投资和经营决策会受到更多的规范和制约,盲目决策的现象也会大大减少。

  建立以产业联盟为基础的电动汽车国家队,无疑给这一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但是,没有民间资本的参与,显然不能算是完美的,至少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不仅如此,这样的格局,会再一次挫伤民间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并影响民间投资者对国家鼓励领域的参与。因为,已经早就向民间资本开放的汽车行业,都出现了新的国有资本垄断现象,民间投资者还如何有勇气和信心参与到那些传统垄断行业呢?民间资本还如何得以迅速启动呢?民间投资者甚至会担心,在电池生产领域,他们也会被中央企业凭借强大的资金实力、资源控制能力和政府政策支持而“赶”出去。

  所以,成立电动汽车产业联盟,组建电动汽车国家队,决不能将民间资本排斥在外。而应当从组建国家队开始,就吸收一些民营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以及民间投资者进入到产业联盟,形成真正的混合制国家队。这样,电动汽车产业才会得到真正健康、有序的发展,民间资本才会找到真正的出路。

稿源:红网 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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