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果冻里竟然有黑色异物。李姝阳 摄
来电显示:8月8日,我在南湖市场附近一超市买了散装的喜之郎蜜桔果肉果冻,刚出超市就发现一个果冻里面有大块的黑色不明物。当时我向果冻销售人员反映了情况,但对方回答了一句“可能是包装出了问题”后就不再搭理我。11日,我又来到超市的服务台登记信息以便解决问题,但对方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16日晚,我第三次来到超市询问情况仍是无功而返。果冻是买给小孩吃的,要是他不注意吃了怎么办?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我没有接到商家或厂家的一个电话,他们也太不负责任了!蒋女士
附记:17日上午10时,记者见到了蒋女士,她拿出了自己购买的果冻以及购物小票。记者发现果冻的包装完好无损,而果冻内有一大块类似灰尘的黑色物体以及一些小的黑色悬浮物。记者又查看了果冻的生产日期,显示为2010年7月27日,保质期9个月。随后,记者和蒋女士一同来到其购物的超市。当记者向超市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后,超市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疏忽向蒋女士道歉,同时承诺退货并予以10倍赔偿。
随后,超市工作人员又联系了经销商,并约定晚上6时30分与蒋女士当面协商。见面后,经销商表示,之所以这个果冻内会有黑色物体,可能是在包装的过程中出现了疏忽,对此他们表示歉意,同时愿意赔偿一箱果冻,希望蒋女士能够谅解。但蒋女士不同意这一解决方法。经销商表示,会继续和蒋女士沟通,并联系厂家,向厂家反映情况。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翔锋表示,《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因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厂家应以此为鉴,加强对果冻生产过程的卫生监管,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记者 李姝阳 实习生 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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