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群众:
科学证明,吸烟有害健康。尤其是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不但危害自身健康,而且严重危及他人,污染公共环境。为减少烟草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做到单位有禁烟制度,有兼职劝阻吸烟人员,禁烟场所有明显禁烟标志:无烟灰缸、无烟头、无吸烟者、无烟草广告。
二、公务员、教师、医务工作者要率先垂范,带头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强化禁烟意识,自觉遵守公共场所道德,做到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并对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及时进行友好的提醒和劝阻。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的良好氛围,培育“不吸烟、不递烟、不送烟”的社会新风尚。
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不仅是一项社会公德,更是现代文明的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追求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烟草!减少疾病!珍爱生命!为创造一个清新、舒适的无烟环境作出应尽的贡献。
长沙市文明办
长沙市爱卫办
201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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