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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劳教学员公开听证说了算 郑州齐礼阎劳教所透明执法让学员心服口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2日09:23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邓红阳

  “我没想到能公开为自己申辩,更没想到管教民警能公开回答我的质疑。现在,我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8月21日上午,“刺头儿”郑明(化名)的一番话引来了劳教学员们的一阵掌声。

  这是河南省郑州市齐礼阎劳教所公开听证会上的一幕。

  郑明因盗窃被劳教后,拒不接受教育矫治,前不久,在习艺中,故意破坏习艺设备,被其他劳教学员发现后,他借故殴打他人,还声称被其他劳教学员打坏了左耳,强烈要求办理所外就医手续。郑明的行为在劳教学员中引起了不良反应。

  “郑明的左耳炎症是否为外伤所致郑明的表现是否构成违纪是否应当给予郑明延长劳教期的处理”齐礼阎劳教所没有简单地对郑明作出处理,而是决定用公开听证的方式,让郑明在劳教学员面前公开为自己申辩,然后根据大家的意见,对其提出处理意见。

  8月21日,参加听证会的有管教民警、劳教所纪委监察干部、驻所检察官,及数十名劳教学员代表。听证会围绕劳教学员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质证。

  劳教所管教业务审核委员会举证证明:郑明入所体检时即查出患有慢性中耳炎,经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鉴定,其左耳流脓与外伤无关。

  郑明所在管教大队领导和包教民警陈述了其近期违纪表现,并依照相关规定提出延长其劳教期限的建议。与郑明同一大队的3名劳教人员也就其现实表现当场作出证明。

  在证据面前,郑明低下了头。

  经审议,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齐礼阎劳教所管教业务审核委员会建议对郑明作出延长劳教期1个月的处理,在场的劳教学员对此建议表示认可。公开听证会结束时,齐礼阎劳教所当场向郑明下达了《延长劳动教养期限决定书》。

  拿着《延长劳动教养期限决定书》,郑明后悔地说:“我被劳教后,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糊糊涂涂混日子,经常违纪,受到延期处理是应该的,对所里的决定我没意见。”

  参加听证会的劳教学员黄某激动地说:“对劳教学员进行处理,还要召开听证会,听取本人意见和辩解,这让我们对劳教所的执法工作心服口服。”

  齐礼阎劳教所党委书记、所长郑幸福告诉记者,以前,对劳教学员延长劳教期,都是由管教大队提出后,报劳教所管教部门审核,再集中进行审批。但不少劳教学员认为执法不透明,容易闹情绪,影响教育矫治质量。

  “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中,我们专门针对部分警察对执法依据把握不够准确,对劳教学员经常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置不够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细化,并在一线民警中开展了日常执法工作模拟演练,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郑幸福说。

  驻所检察官向记者表示,劳教所举行缩减或延长劳教期听证会,一是保证了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二是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三是维护了劳教学员的合法权益,避免执法过错;四是对其他劳教学员起到了现身说教的积极作用,值得坚持和推广。

  本报郑州8月21日电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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