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宏鹏 刘百军 记者从18日福建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4年内,该省将有1062个尚未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司法所要进行重建。
据福建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介绍,去年省司法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行文,决定从2010年至2013年,对尚未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1062个司法所用房实施重建。在资金上,省级财政先期安排6579万元,各设区市相应落实配套建设资金3700多万元,各县(市、区)建设资金也基本到位。目前全省已新建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71个,调整、协议购置和新开工建设3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