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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足不再成“千古恨”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将可消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2日09:39  贵州都市报

  

一失足不再成“千古恨”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将可消除
被抓获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记者 刘昌敏 摄

  7月28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该《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试行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前科消除”制酝酿已久

  此次我省率先在全国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消除未成年人的违法和轻罪记录,被不少法学专家认为是“鼓励失足未成年人洗心革面”的重大探索。

  据悉,早在2008年的瓮安事件中,我省就开始尝试对轻罪未成年人试行“前科消除”。104名盲目参与事件、并在事件中轻微犯罪的青少年被免于刑法打击,其司法档案被加密封存。

  104个青少年中,9人通过了2009年高考进入大专以上院校,9人升入重点高中,50多人进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还有30多人外出打工或在家打理生意,仅有1人因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

  我省将“前科消除”制予以立法在今年3月就可以初见端倪,当时,全国人大代表、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将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在法律中予以明确。

  犯罪少年家长:盼望早日实施

  在听说“前科消除”制即将施行后,贵阳火车站附近摆水果摊的何女士兴奋地询问记者,“我大儿子的犯罪记录可以消除了吗?”

  何女士是遵义市习水县人,4年前和丈夫一起来到贵阳谋生,将两个孩子留在了老家。

  2007年,何女士16岁的大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的一所高中。2008年的一天,何女士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称其儿子涉嫌盗窃,已经被关押在县看守所。她后来得知,由于儿子迷恋上网,把生活费花完后,偷了同学一部价值1300多元的手机。

  2009年初,何女士儿子被判罚1年有期徒刑,缓期1年执行。在今年的高考中,儿子顺利考取了省内某大学。然而,儿子的犯罪记录却一直牵动着何女士夫妇俩的心。何女士说,如果儿子符合条件,她将第一个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前科消除”程序需公正

  我省“前科消除”制度的即将实施,无疑给犯罪少年及其家长打了一支强心剂。然而,也有人对该制度提出了质疑。

  在“贵阳论坛”上,有人针对我省将“前科消除”写进《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发起讨论。一个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现在的学生都已不再天真,看看那些铺天盖地的校园学生暴力事件、各种“门”事件。犯罪已日趋低龄化,罪犯已懂得熟练运用“未成年”这块免死金牌,在加上这样的条例无异于如虎添翼,恐怕罪案发生率会激增。

  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先武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是由特定的生理因素和社会因素造成的,“假如相关的犯罪记录从此成为这些未成年人身上的原罪和烙印,成为其内心永远难以消弭的伤痛,将严重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发展”。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除制度可以给有过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建立起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更早摆脱阴影、回归正途,”何先武说。

  也有人担心“前科消除”制度会给权力腐败提供可乘之机,对此,何先武律师说,相关机构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应该明确“前科消除”的申请条件,并充分考虑程序的公正性,在具体操作时,还需严格审查。

见习记者 袁静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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