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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激励机制 市县耕地保护好最高奖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2日09:46  南海网

  我省建立激励机制 严格年度考核

  市县耕地保护好最高奖5万元

  □海南日报记者 侯小健 通讯员 尹建军

  为加强我省年度基本农田保护,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下达201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县做好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严格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奖励 耕地保护成绩突出者

  据了解,完成《海南省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状》所下达年度工作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市县,将获3万-5万元奖励;不完成任务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各市县也将对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有关乡镇和单位给予奖励。

  指标 935万亩农田需保护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耕保处有关负责人称,根据国务院下达给我省935万亩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照有关规定,我省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及有关单位。

  签订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通知》要求,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到地块后,市县要与乡镇(农场、林场等)、乡镇与村、村与农户之间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切实做好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加强规范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建设,对新一轮规划所划定的基本农田,沿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在现有非农建设用地、规划非农建设用地等关键部位、重要拐点,特别是对建房、取土、挖塘、采矿等违法用地高发区、敏感区,重点进行布桩;严格实行动态巡查及监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地整理项目库建设等;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基本国策深入民心,做到一村一图,以利群众监督,以及基层国土员、协管员开展监管工作。

  监管 各市县耕地保护资金

  省国土厅要求各市县严格耕地保护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工程建设及采购招投标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资金、截留挪用资金等。

  我省退耕还林通过国家联检组检查

  □海南日报记者 单憬岗

  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我省2008-2009年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近日顺利通过国家联合检查组检查。检查组认为,海南后续产业项目的实施模式很有创意,检查组将向国家有关部委建议在全国推广。

  据介绍,8月7日-10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国家联检组一行5人,在3天内马不停蹄地冒着大雨,从西到东,行走近900公里,检查了儋州、琼海两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08-2009年度的全部项目。小到10-20万元的田间小井、小型渠道,大到两三百万元的后续产业发展项目,他们都进行了仔细检查。

  检查组认为,海南省资金量不多,但项目、资金管理组织严密,程序规范科学,项目实施模式有创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海南后续产业项目的实施模式。这种模式是借用合作社或企业等平台,通过合作社+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用资金支持合作社或企业做大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在此基础上,再由合作社或企业向退耕农户无偿提借种苗、技术、销售等,带动退耕农户一起发展。检查组认为,这一做法很有创意,他们将向国家有关部委建议在全国推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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