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13分报道,从2010年9月1日起,广东省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
这“三控”管理具体为:一、控制最高零售价。凡在广东省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药品,其实际零售价格不得超过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二是控制实际供货价。对在广东省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药品,实施供货价格网上报备制度,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三是控制流通差价率。即按药品价格高低实行流通环节的最高差别差价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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