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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家”服务标准12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8日01:47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自今年1月起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北京人家”服务标准与评定》,近日由市质监局正式发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要求基本被保留下来,包括“北京人家”的房屋必须是位于本市城区独立、自有的四合院建筑;接待外宾的家庭,主人应能使用外语与宾客进行日常交流;经营者必须是四合院房屋的产权人或拥有5年及以上合法长期使用权者。

  据介绍,如果“北京人家”在接待服务中发生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事故,发生较大影响的宾客投诉事件,经调查核实,将由市旅游局取消其“北京人家”资格,收回标志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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