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或风险评估资料
南方日报讯(记者/牛思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风险评估资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此次发布的《指南》规定,化妆品的申请人需根据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判断产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后,应提交相应的承诺书,如经危害识别后认为产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则应当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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