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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村环保安排专项资金

  本报讯(记者 唐薇频)前昨两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购三、刘晓明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副主任张菊萍、任一平、刘新程、张建国、王国海,秘书长柳美景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迎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实施《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民侨外委关于本市实施该条例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工作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的说明。会议联组审议了有关事项,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相关公告见A2版)。余合泉给获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工作的决议。决议明确,要逐步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投入,财政要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和管理。要建立环保、农业、建设、卫生、畜牧、能源办等部门分工合作机制,整合各部门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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