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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同边鞋” 引发一场抓扯民警协调:店主退鞋款,赔偿顾客80元“精神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8日09:4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家住贵阳市二戈寨的张先生买了一双休闲鞋,拿回家后一直没有穿,昨日,张先生拿出鞋子,才发现两只鞋子同边,他当即找到鞋店要求更换,结果和店主发生口角,继而抓扯起来,最终在二戈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店主退还了张先生的购鞋款,还赔偿其“精神损失费”80元。

  据张先生介绍,3个月前,他在二戈寨一家鞋店花了192元买了一双休闲鞋,当时由于有事在身,也没有试穿鞋子,付了款后就匆匆走了,期间,他一直没有穿这双新鞋子。8月27日,天气突然变凉,他就找出这双鞋子准备穿,不料,当他穿上时才发现两只鞋子居然同边,双脚无法穿上,他立即带着鞋子找到当初买鞋的鞋店,在说明来意后,鞋店答应给他更换,可是一连试了三双鞋子,他都觉得不合适,店主提出退款,但是张先生认为,拿错鞋子的责任在于鞋店营业员,他要求鞋店适当赔偿一点损失,不料,双方就此发生言语上的冲突。

  “他突然趁我不备,打了我一耳光,当时就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张先生说,随后他拨打了“110”,很快,二戈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过调解,店主退还了张先生的192元鞋款,给张先生赔礼道歉,还赔偿其80元“精神损失费”,对此,张先生表示接受。

  在该鞋店,店主杨某说,当时是营业员不小心装错了鞋子,张先生来了以后,一连更换三双鞋子都不满意,他主动提出来退换鞋子,但是张先生要求赔偿损失,后来就发生争执抓扯,对于是否“打了张先生一耳光”,他说,当时双方都在抓扯,他已经记不起来了。

本报记者 苗国强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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