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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5名的哥昨被“记分”市民举报违规可获50元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9日02:22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上午,客管部门稽查人员在火车站二楼平台和长途汽车东站分设两个检查点,对过往出租汽车的四种不文明行为进行逐辆检查。共查出15辆出租汽车(出租汽车企业7辆,个体8辆)在营运时有不系安全带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客管稽查人员向每位驾驶员开具了《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服务考核记分通知单》(一式三联,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汽车经营者、客管部门各一联),并给予记4分。同时将此记分信息在客管处网站电子政务栏目公布。

  记者了解到,从昨天开始,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将对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具发票、吸烟、接打手机的“的哥的姐”实施考核记分。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前述行为之一的,初次记4分;在1个考核周期内同一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每次记8分。行政执法人员记分时,应当开具《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服务考核记分通知单》(一式三联,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汽车经营者、城市客运行业管理部门各一联)。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服务考核结果与其服务资格关联的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在1个考核周期内记分累计达20分的,由城市客运行业主管部门撤销其《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另外,市民们也可以登录网站进行投诉。实行网络投诉举报四种不文明行为有奖制度,行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网址(http://www.njkgc.cn),对投诉举报四种不文明行为查实的,给予投诉举报人50元奖励。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个人通讯联系方式和反映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文明行为的视频片段(应当具备出租汽车车牌号码、驾驶员不文明行为现象)。

  (徐媛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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