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款出国在一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始终不绝,但是否属于“公款出国游”却难以界定。比如,没有出国的人不知他们的行程和出国计划,而参与出国的人又“统一口径”,谁也不愿意对外称自己是“公款出国游”,因此调查起来往往存在很大的难度。而一旦陷入“民不告,官不究”的地步,此处分规定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日前出台。论者唐卫毅指出,对于公款出国旅游的违纪处分在强化执行力上还需有更多举措,对违纪的处罚及权限等要具体化、可操作化。如果该规定出台后,没有执行力,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公款出国游者还会变着花样去寻找另一条更加隐秘、更加理由充足、更能规避处分风险的路子来。
据《羊城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