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因乘客未到站就提前刷卡起纠纷,公交车队队长王某被指将一名女子推倒致伤。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女士诉称,今年6月23日,她乘坐公交车到站点下车后,车队队长王某与其发生口角,并将她推倒在地,造成她左肩及左臂摔伤。刘女士认为,王某的行为给她造成损失,故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00余元。
对此,王某辩称刘女士所述与事实不符。他说,当天不是他与刘女士打架,是刘女士的丈夫与他们车队票务员打架,因为刘的丈夫未到站就提前刷卡,票务员制止时发生纠纷,刘女士丈夫随后到他们车队去打骂,并打电话叫来刘女士。当时,刘女士要闯进办公室找票务员,作为车队队长,他为了防止冲突升级,让刘女士有事情到外面去说,并将她推出宿舍。“不知怎么她就摔倒了”,王某说,刘女士起来又接着骂。“我没有打她,是她挑起纠纷,我不同意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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