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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具法律约束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9日11:29  北京日报

  

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具法律约束力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8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人民调解法。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33号、第34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部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闭幕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一修正案。该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同意对这一修正案予以备案。该修正案将以公告方式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批准了这一公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79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陈建国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宗源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安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王凤超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李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修改后的预备役军官法,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适应国防建设需要,着重从预备役军官的选拔配备、登记管理、教育培训和征召退役等方面修改补充了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预备役军官制度,对提高预备役军官队伍素质,增强国防动员能力,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常委会制定的人民调解法,将人民调解工作长期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并针对新形势新任务从法律上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明确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指出,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并依法分别予以批准和备案,使这两个修正案正式生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两个修正案草案已在香港完成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凝聚了香港社会共识,符合基本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有利于保持和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大家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积极推进香港政制在基本法规定的轨道上循序渐进地向前发展,共同开创香港更加美好的明天。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周英峰 崔清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这部法律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法律指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周英峰 崔清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法律明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法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法律还明确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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