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林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29日在北京表示,要抓紧做好几项工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李建国在当天举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说,十一届全国人大组成之初就提出要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不断加以完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抓紧做好起支架作用的法律的制定工作,努力完成一批重要立法项目。
李建国指出,国务院和有关方面应落实好有关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任务,确保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前出台一批必要的配套法规;此外,还要全面完成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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