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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立首家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9日16:33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记者李舒、张蕊)29日,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这是我国首家食品安全的全国性法治研究机构,中心将汇聚专家学者,行政、司法和监管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法律对策建议,破解食品安全难题。

  据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介绍,食品安全保障不是单一部门的工作,也不局限于某一学科研究范围,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从“大头娃娃”到“三鹿”事件,以及近期问题奶粉重现市场,暴露出法律及配套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特别实施不到位、监管部门配合不够等问题。为此,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汇聚理论界和实务界最佳的智力资源,把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的官员,以及全国著名科研院所的相关专家学者共计100余人聚合起来,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的难题,提出课题对外招标,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综合保障模式。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29日还发行了《食品安全法治》内刊,开通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http://www.foodlaw.cn),这将为中央决策、立法、监管部门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为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人员提供表达学术思想和意见交流的园地,未来还将编辑出版“食品安全法治文库”,举行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项目经理谷青告诉记者,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承担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今天同时启动,这个项目属于我国政府申请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基金儿童营养和食品安全联合项目”中的子项目,计划用三年时间,促进食品安全法律的落实与完善,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创新,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法治的研究水平。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说,近些年食品安全立法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食品安全法律的立、改、废工作仍然很艰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意义重大,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整合资源,开展综合性研究,为我国食品安全法治事业作出贡献。

  记者了解到,“中国保健食品监管体系的构建”“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完善与司法对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法规制度”等十大课题将成为这个研究中心2010年下半年课题,目前已对外公开招标,这些重大课题由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卫生部等十余家中央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部门推荐确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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