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拍的女子。万凌云 摄
8月26日傍晚5点左右,镇江大市口派出所民警在八佰伴购物中心内抓住一名偷拍者。经民警讯问,发现该男子有偷拍漂亮女子的癖好,于是对其严厉批评后让其回家。但不想被拍女子趁机将这名偷拍男子拍下,并发到网上“公示”,让其他姐妹“警惕此人”。
女孩此举引来不少网友质疑。记者注意到,该帖昨天凌晨近2时才贴出,到昨天下午已有万余名网友浏览、跟帖。
他爱偷拍女孩臀部
警方告诉记者,年近30岁的孙平,平时有偷拍漂亮女子臀部及后背的癖好。
26日下午,孙平(化名)闲逛时,看到两名年轻漂亮的女子,于是就掏出手机,拍下两名女子的后背照片。随后,孙平闲逛到镇江中山路上的八佰伴购物中心附近时,又发现了另一女子晓雨(化名),快走几步跟上了她,用手机偷拍。很快晓雨就感觉有人在跟着,起先她以为是小偷,于是跑到八佰伴购物中心内躲避。
谁知道,因未能成功拍到晓雨的后背照,孙平不死心也跟到了购物中心内。这时,有好心人提醒晓雨有人在偷拍。在商场保安的帮助下,晓雨将孙平抓住并报了警。
民警说,不知是删了晓雨的照片还是没能拍成功,他们在孙平手机内只发现另外两名女子的后背照,却没有看到晓雨的。经过调查,警方确认孙平偷拍他人身体照片,是其心理癖好所致并无其他恶意;偷拍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孙平已经对晓雨赔礼道歉,并删除了手机中的其他偷拍照片;同时,孙平所拍照片不涉及隐私部位,够不上处罚标准,民警在对孙平进行了严厉批评后让其回家。
她公布偷拍狂照片警醒姐妹们
“我在中山桥下车去八佰伴,走到麦当劳门口的时候就发现有人跟着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扒手,吓得我加快脚步向商场里跑!我心想:商场人多,还有保安,他应该就不会跟着我了。等我走到一个柜台旁边,突然有个女生拍拍我的肩膀说:‘哎,你注意点,你旁边那个男的一直跟着你,拿着手机偷拍你!’我当时突然一惊:‘是他吗?’我顺手指着旁边假装看东西的男人。那个女孩说:‘是的,就是他!’我当场火冒三丈,我拍了拍他:‘喂,你刚才是不是一直在拿手机拍我?请你把手机拿出来!’”昨天,一则“在八佰伴当场逮到一个偷拍狂”的帖子,在镇江一家热门网站的论坛上迅速蹿火。经记者和派出所民警核实,确认发帖者就是晓雨。
晓雨在帖中继续写道:“说来也奇怪,那个男的还真的乖乖把手机拿出来了。我看到他的‘视频片段’里有他偷拍的两个女人的下半身!而且都是穿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女生!一个是蓝色花的,一个是红色花的!当我现场抓到他偷拍证据后,就大声喝斥:‘你不得了了,敢偷拍!’话音刚落,偷拍狂拔腿就跑,幸好门口有一保安将其拦住。我随即打了110。”
在帖子的最后,晓雨写道:“为了其他姐妹的安全,我现在将此偷拍狂的照片张贴在此,请大家警惕此人!”文后附上了孙平三张照片。
各方观点
网友:女孩这样做不合适
不过,让晓雨始料不及的是,她在网上“公示”孙平的照片,却引来了众多网友的质疑和争议。镇江知名网友“宏”跟帖说:“穿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都是拖到脚后跟的,他偷拍啥?只是裙子的话,抓不了他。”网友“kani”替孙平辩解:“我觉得在公众场合,他又没有偷拍不雅照,顶多只能说是道德问题吧?相反,你把他的照片贴出来倒真的侵了权!”网友“hjsh”说:“LZ(楼主)未经人家授权散播他人照片,本身也是违法行为,甚至比偷拍更严重。”
当然,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晓雨很冤,孙平应该受到谴责。网友“546000”说:“被人偷拍,把这个人贴出来让大家警戒,有什么不好?”网友“小小加菲猫”也为晓雨喊冤:“好像怪楼主的多,那强奸犯是不是都要怪被害人长得太漂亮?”
看到发生争执,网友“弹与征鸿”出来做和事佬:“只要没拍到隐私部位,应该也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教育教育,向楼主道个歉应该就可以了。林子大了,总有几个脑子和大家不太一样的,美女们多理解啦。”
律师:这个女孩已经侵权
那么,晓雨“公示”孙平的照片,到底有无不妥?昨天晚上,记者联系上了镇江市人大代表、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强强。强律师认为晓雨这一行为,已经侵犯了孙平的合法权益。
强强说,孙平的偷拍,由其心理疾病引发,是一种社会道德层面的问题,违反了社会公德。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从警方的调查来看,无直接证据证明孙平有应当受到法律所规定的处罚行为,警方的处罚和处理是恰当的。
但“公示”孙平的照片,强强则认为已侵犯了孙平的合法权益。他说,即使孙平构成犯罪,晓雨也不能将其照片在网上公布,她可以向执法机关反映。何况,警方的严厉批评,就是对孙平行为的一种处理。孙平本身有心理疾病,知晓的人不多,经警方处罚教育,可能会吸取教训并收敛。但照片一经公布,孙平身受的压力就会对其以后生活造成更大影响。晓雨此举不仅不妥,而且已经对孙平的权益造成了侵犯。(扬子晚报 通讯员 魏琳 本报记者 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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