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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起诉办事处“干涉家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0日02:4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回龙观办事处认定金榜园小区业主大会制定的议事规则违反《物权法》,将其撤销后却被业委会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已受理这起行政诉讼。据悉,这是本市首例街道办因干涉小区“家规”而被起诉的案件。

  昌平区金榜园社区业主委员会(下称金榜园业委会)起诉称,今年4月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大会以71.27%的高投票率通过了新修改的《金榜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金榜园业委会随即将这些材料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但7月23日却得知回龙观地区办事处撤销了该规则,理由是违反《物权法》。金榜园业委会认为,“议事规则”是小区业主自愿自主决定的范畴,是按照《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的。小区新的议事规则经广大业主高票通过,符合业主共同意愿,“回龙观地区办事处撤销该规则,侵犯了广大业主的自主权”,因此提起这次行政诉讼,要求对方撤销这个决定。

  回龙观地区办事处在给业主的公开信中表示,撤销议事规则是因为金榜园业委会报送的备案材料中,关于“授权业主委员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物业服务企业出现严重违约时,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等项内容违反《物权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回龙观地区办事处,但截至发稿未取得联系。昌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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