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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义务教育生均公用费用标准实现城乡统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0日03:45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张忠德 报道

  本报青岛8月29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青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今年下半年起,青岛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实现城乡统一,并且提高至全省首位,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高中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内拨款制度。

  据介绍,生均公用经费是用于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费用,是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的必需经费。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青岛五市小学、初中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分别由每生每年400元、600元,七区小学、初中每生每年 510 元、720元,统一提高至小学700元、初中 900元的标准。为此,市、区(市)两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1.93亿元。

  此外,建立高中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内拨款制度,按普通高中每生每年500元,职业高中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为高中段公办学校在校生拨付公用经费。 为此,市、 区(市)两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1.06亿元。

  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后,将免除初、高中学生参加学工、学农的材料费、住宿费,免除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课堂”、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费用,免收全市中小学生冬季取暖费,免收公办高中段学校学生电教教材费,每年免费为中小学生体检一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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