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华笑丛报道 日前,上证所发布公告,公开谴责*ST海鸟原实际控制人周正明、新黄浦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查明,*ST海鸟大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正明和董雪根向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集团”)签署《承诺函》(签署日期为2010年3月24日),向中金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8个月内,东宏实业确保中金集团享有对*ST海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优先权及排他权;东宏实业同意自本承诺函出具起18个月内全力配合中金集团对*ST海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该承诺函内容属于应披露重大信息,但公司直到2010年6月9日才进行披露。
4月7日新黄浦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受让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广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4月8日,公司与新华闻签订了《收购意向书》,确定了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公司与新华闻双方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准,该关联交易在未履行信息披露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同日公司就支付给了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亿元意向金,造成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后公司在监管机构监管下追回了2.8亿元资金,并于4月17日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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