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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10余赌场收“保护费”945万

  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实习生 杨威 通讯员 廖邵峰)“开设赌场、聚众斗殴、聚众吸毒……”犯罪嫌疑人唐某和女友余某开办的“公司”,实际上是个不折不扣的犯罪团伙,手下31名马仔中16人有犯罪前科。记者昨日从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一年半收“保护费”945万元

  今年35岁的长沙人唐某绰号“糖粒子”,曾因赌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2008年1月出狱后,唐某不思悔改,与女友余某一起成立了一个特殊的“公司” ,专门开设“坨子棚”(赌场)。

  早在2005年,余某就向他人提供场地开设赌场,每天收取6000元场地费,并获取一定的“水钱”。2006年,余某租下场地让他人来经营赌场,自己提供“外围保护”,每天收取一万元至两万元不等的“外围保护费”。

  从2008年开始,33岁的唐某和46岁的余某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而犯罪嫌疑人曾某、陈某等人则负责协助唐、余管理“赌博公司”,每天工资500元至1000元不等;吴某等“保安队长”则负责带领马仔维护赌场秩序,每天工资300元至500元不等;苏某、郭某等保安员则负责接客、守门、望风等工作。

  据芙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在2008年8月到2009年7月间,“糖粒子”先后到长沙市的八一路、韶山南路、五一大道、远大路、解放东路等处,以“搞培训”之名租借场地,开设了多家“坨子棚”,并向赌场股东收取“保护费”。2008年初至2009年7月,唐、余两人的“赌博公司”先后为10余个赌场提供了“保护”,每天收取“保护费”2万~4万元不等,总计收取945万元。

  帮人了难竟枪击奔驰车

  2009年2月,“糖粒子”的同伙曹某因为债务问题与陈某发生争执,曹某请“糖粒子”了难,争执的双方约定深夜在猴子石大桥下见面。

  当晚,携带了枪械和砍刀的曹某、李某等人与其他马仔碰头。当他们的车队开到猴子石大桥下的时候,李某发现了被陈某派来查看情况的黑色奔驰车,立即驾车向其逼近,并鸣枪恐吓。奔驰车内的郭某、张某马上驾车逃跑,“糖粒子”的马仔邹某和尹某从车窗外探出头来,对着奔驰车开枪射击。

  当追逐到中山路口附近时,奔驰车与其他车相撞,郭某、张某弃车而逃,才免于受伤。事后,“糖粒子”给邹某和尹某5万元“辛苦费”。其后,害怕陈某会实施报复,“糖粒子”又搞来一把五四式手枪,供自己白天防身。

  2010年3月份,该团伙被公安机关依法捣毁,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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