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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拒绝撤走怎办?

  来电显示:我们小区原来聘用的物业公司服务水平不理想,令业主很不满意。合同期限到后,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撤换物业公司。上个月,业委会与新的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但原物业公司拒不撤出小区。请问,小区业委会该怎么办?

  张先生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律师答复:实践中,原物业公司占据小区拒绝退出,导致新的物业公司无法入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法院审理后会依法支持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请求。

  需要说明的是,因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诉讼的法律后果由全体业主承担,因此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需有业主大会的明确授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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