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委副书记李卫民。
安阳市委宣传部证实:河南省安阳市市委副书记李卫民涉嫌职务犯罪出逃,已被双开,检察机关也已对他立案侦查(《都市时报》8月29日)。
“副书记失踪”消息终于得到官方证实,而且是“涉嫌职务犯罪出逃”,但整个事件还是让人疑问不断:作为一名官员,为何竟然三个月不见踪影而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调查,需要“网曝”后才采取措施?
更重要的是,李卫民的出走不是没有任何征兆:据了解,在李卫民出走以前,就有很多地方“不对劲”:好多工作需要他参加的,他都没有参加。相关监管部门何以不对其多个心眼,或者及早采取措施防范其出逃?
我们不知道,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立案侦查的李卫民是否在国外一隅暗自嘲笑相关部门的迟钝。我们只知道,在相关部门对李卫民涉贪有所“怀疑”之前,李卫民早已“溜之大吉”了,对党籍和公职早已无所谓了,更不害怕立案侦查了。
从这个角度说,对事发前一段时间就“不正常”并最终出逃不归的李卫民来说,其实早已“开除”了当地官场,相关部门如今作出“开除”李卫民公职以及党籍的决定,就像是在自找台阶下,像是一种自我安慰,实在是有点搞笑:人家早就不打算回来了,还在乎党籍和公职吗?
但是,笔者还是想知道,对早已“自曝其丑”的李卫民,为何直到现在相关部门都没有明确证据查出其种种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对李卫民们“事前监督”已属失职,为何至今还一直是人们“猜测”其“或许跟三门峡腐败案件有关系”,连“事后监督”、给公众一个明白、给其他官员一种警示都无所作为吗?(狄书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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