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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反渎:“水”活了,线索就多了

  本报讯(记者李明耀 通讯员朱亚峰陈士力) 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紧扣三项重点工作,建立有效的案源发现机制和办案机制,查处了一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截至目前,泰州市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件30人,超过去年全年立案总数的30%。

  长期以来,反渎职侵权案件案源紧张一直是制约检察机关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一大瓶颈。为何泰州市检察机关的反渎职侵权工作能顺利打开局面?

  泰州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丁军青告诉记者,之所以能够实现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良性循环,是因为建立了有效的案源发现机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办案机制,以机制挖掘线索,以机制突破案件,以机制保障质量,最终实现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规范、健康、平稳发展。

  首先,泰州市两级检察院反渎部门对外主动与30多家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聘请信息联络员、组建信息联络员队伍,与信息联络员之间实行单线联系,并给联络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奖励,有效激发了信息联络员发掘案件线索的积极性。

  其次,泰州市两级反渎部门对内不断加强与反贪、控申、民行、侦监、公诉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整合内部资源,形成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合力。2005年以来,泰州市检察机关其他内设部门共向反渎职侵权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2条,经初查成案8件。

  2009年,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反贪、反渎两部门的办案力量、信息资源等进行了整合,明确由一名副检察长分管反贪、反渎工作,高度重视反渎工作。同时,他们还充分运用侦防一体、侦捕诉联动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挖掘检察机关在反渎工作方面的潜能。

  此外,泰州市两级反渎部门还主动搭建介入平台,积极寻求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多方支持。2005年以来,他们共介入国土、质监、卫生、海事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30余次,介入事故调查100余起,立案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25件27人,占同期立案总数的23.5%。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多次个案实践,2009年底,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泰州市检察机关联合泰州市法制局出台了《关于检察机关介入行政执法调查的实施意见》,对检察机关介入行政执法活动的时机、方式、职能和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的明确,为建立健全线索发掘机制、保证反渎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了条件。

  正是上述有效机制的出台和落实,让泰州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打破了案源不足的瓶颈,使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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