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后废铁被回收 价款上缴国库
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付琳摄影报道)深圳海关昨日对外通报,8月26日对近期打击走私活动中缉私罚没的64辆车组织销毁处理,其中粤港两地车7辆、旧事故车19辆、旧切割车36辆、旧右方向小车2辆,以及3个货柜的旧车辆拆散件。整个销毁过程由具有报废汽车回收资格的企业负责实施。
据悉,由于旧汽车、切割车等社会危害性大,为防止流入市场做非法改拼装,应该一律作销毁处理。而深港两地牌车辆落地户籍地在香港,无法在内地办理过户手续,也应比照报废汽车作销毁处理。组织销毁当天,海关和相关企业采取的销毁方式包括砸压、切割、钻孔等,对涉案车辆进行了破坏性处理,确保销毁后车辆无法重新拼装使用,废料由具有报废汽车回收资格的企业按废钢铁竞价收购,价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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