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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海淀民企3年职务犯罪达2000余万 管理漏洞成诱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0日09:48  国际在线

  尽管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出于“人情”、“护短”、“遮丑”、“内部处理”等原因没有报案,但近年来,职务犯罪涉案人员和金额还是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管理松弛、违规操作,是滋生企业底层职员职务犯罪的“温床”;制度缺失、监督乏力,是公司企业中层职员职务犯罪的主要诱因;机制不全、权力失控,是诱发公司高管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13起挪用资金犯罪案,涉案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这是过去3年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所办理的高科技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统计。

  办案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由于挪用资金犯罪数额巨大,已经“严重影响了高科技企业的正常运行”。长期以来,人们都将职务犯罪的目光集中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上,但从实际情况看,民营企业已经形成职务犯罪的“黑洞”。

  民营企业频现“蛀虫”

  “我爱人经常向我要钱,我不给她钱她就收拾东西回娘家住,不理我。为了我爱人不和我离婚,我开始侵占公司货物。”孟杨(化名),国内某知名高科技企业业务员,因侵占公司货物被海淀区检察院批捕。

  孟杨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所在的公司规定,向客户销售产品后,将按照一定比例给客户返利。所谓返利,其实是公司的一种促销活动,就是客户从公司购买货物并付清货款后,公司按照一定价格体系计算,从客户支付货款中提取并赠予客户一定金额的款项记账,随着客户在公司购物越来越多,这些款项记账会逐步累加。

  “公司规定客户可以用这些返利在我公司购买等值的商品,返利款可以认为是货款。几年前,我假借客户利用返利款购买货物的名义向公司申请出货。几年间,我先后多次利用4家客户的名义从公司申请并提取了大量货物,我私自将这些货物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并把这些钱都拿走了。”孟杨说。

  与孟杨相比,丁铭(化名)的手法中“技术含量”似乎要高一些。

  海淀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曾担任某高科技企业董事长的丁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下属私自将其他公司以承兑汇票背书转付形式还给自己公司的拆借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为自己和下属分别购买了5套房屋。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民营企业中,被曝光的“蛀虫”越来越多。

  在民营经济十分发达的福建省晋江地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调研报告显示,在1999年到2004年的6年里,晋江检察机关受理的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侵占案件有38件56人,挪用资金案件10件11人,但从2005年到2008年的4年间,这两类案件的受理数量已分别上升到100件118人、22件22人,案件数量分别增长了163%和120%。而在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3月28日期间,晋江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侵占案件44件52人、挪用资金案件4件4人,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尽管现实中的统计数字已经较为惊人,但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沿海某地,当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实中的发案案件远远超过实际统计数目。“涉案人员和金额触目惊心,尽管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出于‘人情’、‘护短’、‘遮丑’、‘内部处理’等原因没有报案,近年来涉案人员和金额还是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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