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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获评省“理论学习先进单位”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袁明)湖北省委宣传部近日表彰2008—2009年度理论学习先进单位,湖北省检察院被授予该省“理论学习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与要求,组织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力地促进了该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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