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勐海(云南)8月29日电记者储皖中实习生施怀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人民法院刚刚审理了一起醉驾导致8名学生4死4伤的案件,司机岩某被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受害者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超过了200万元。
2009年11月17日,勐海县勐遮镇曼根村委会村民岩某,驾驶一辆皮卡车行至国道214线K3079路段时,与勐遮镇8名骑自行车上课的学生发生剐擦,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两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人受伤。
事发后,岩某驾车逃离现场,1小时后被警方抓获。经检验,案发时岩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99.2毫克,属于醉酒驾车,并且岩某的毒品尿液检测为阳性。
据悉,这是西双版纳州首例因醉酒驾车肇事而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的案件。当日,8名受害者的家属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的索赔金额超过200万元。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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