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8月30日讯(通讯员 张杰峰)蒋某酒后因其父亲未帮其结算砍伐木材的工钱,遂迁怒于父亲并用菜刀将其砍成轻伤。近日,经湖南省会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蒋某被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现年35岁的蒋某系会同县人。今年4月30日晚11时许,蒋某在家吃晚饭时多喝了几杯洒,酒后蒋某想起因无钱外出打工,遂问其父亲前些日子帮别人砍伐木材的工钱结帐没有,蒋某某告诉儿子蒋某还未结帐,蒋某听后遂与其父亲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蒋某趁其父亲不备,跑到厨房里拿起一把菜刀将父亲蒋某某头部、肩部、上肢等多处砍伤,蒋某随即被闻讯赶来的邻居劝阻。经法医学鉴定,蒋某某损伤构成轻伤。
稿源:红网 作者:张杰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