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卑诗省内陆奎尼尔(Quesnel)地区皇家骑警一钱姓华裔警员(Steve Chin,译音),被控于2007年12月在执勤期间攻击涉嫌醉酒驾驶男子亚当斯(Tony Adams)。
案件今年较早时候审判,钱姓警员被裁定无罪。
案情显示,案发当晚钱姓骑警在奎尼尔警署囚室,对亚当斯作酒精吹气测试,而整个过程都被囚室摄影机拍下。
亚当斯在较早时候,已经打伤另一个骑警的眼部。
当钱姓警员手持酒精吹气试机器趋近亚当斯时,两人发生激烈口角,钱姓警员警告亚当斯不要用手指着他的脸部,亚当斯不听警告,钱姓警员最后挥拳击中亚当斯脸部。
控方指被告钱姓警员因为生气或愤怒而打伤亚当斯,因此不当使用武力,并且构成攻击罪。
钱姓骑警在卑诗省级法院自辩称,他已经当差15年,期间采取拘捕行动逾1,850次,以他的判断,亚当斯当时的确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所以他必须制伏亚当斯。
法官奥伯恩(D.J. O'Byrne)指出,本案关键在于被告当时是否合理自卫,如果是,他所用的武力是否适当。
奥伯恩表示,他接受被告所称,亚当斯当时具有攻击意图和能力。
至于被告在事件中所用武力是否过度,奥伯恩认为,被告用拳打亚当斯并非最好的武力选择,但是控方并未能证明,被告使用了不合理、过度或者太激烈的武力,基于合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他裁定被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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