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家安)今年初,我省陆续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间展开了“小金库”集中整治活动。8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在整治过程中已累计发现“小金库”334个,涉及资金达4410.83万元。
据了解,此次“小金库”整治活动由省纪委与省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展开,凡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等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查处范围。对于查出的问题,有关方面将根据规定,依法下发处理处罚决定,并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