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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网停车”将被探头监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0日14: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安然)记者今天从市交管局了解到,本市已有部分施划了黄色网状线的地点开始由电子眼设备监控,凡在网状线内停车的司机将被拍摄,记入交管局非现场违法系统。此前,针对网状线违法停车,多由民警现场执法处理,但“挂一漏万”,使得不少司机对网状线禁止停车的规定置若罔闻。

  行经长安街万寿路路口附近的司机发现,在路口西侧数十米处,新近安装了“电子眼专门拍摄网状线内违法停车”的信息提示标志。据交管局科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电子眼实际上是交管局的一种电视监控设备,虽然不属新型装置,但重点针对网状线违法停车进行执法的尚不多见。由于一些重点单位、公交场站门前黄色网格线内违法停车比较严重,已经影响到正常秩序,交管部门将探头调向网格线方向,可以随时记录违法行为。

  黄色网状线是用以标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的区域,由交管部门根据需要,划设于容易发生临时停车而造成堵塞的交叉路口、出入口及其他必要位置。此前,本市曾经出现交警持摄像机拍摄司机违法在网格线内停车,而司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持强烈异议,并最终诉诸法院的事件。今后,由电子眼拍摄的违法图像,违法行为发生时的各类细节,诸如违法时间、停留时长等信息将更加明确,减少双方的争执。

  根据《北京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8条第2项规定,无论是前方道路受阻、车辆排队等候还是前方车辆缓慢行驶时,只要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一律罚款200元,记0分。司机在途经施划有网格线的地点,特别是公交场站、胡同出口时,一定要注意与前方车辆保持距离,避免前方突然停车,自己被迫违法的情况。

  据介绍,这种电子眼设备也同时具备记录其他如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功能。交管部门同时强调,根据电子眼公示的相关规定,所有投入使用的电子眼都要公示之后才可正式投入使用,市民可在交管局对外网站上查阅此类信息。J060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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