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实习记者 薛玉转 通讯员 渠光胜)8月20日,《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并于当日向社会公布施行。
祁县法院为确保陪审员的权力得到充分保障,重新修订了《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使用管理办法》。办法突出:时效性。规定各业务庭需组合议庭的,在案件开庭十日前填写申请表,报送立案庭;科学性。立案庭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由电脑随机确定好陪审员人选,并将人选情况通知业务庭;公正性。陪审中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审判活动或依法回避的,业务庭应当在开庭十日前重新申请。此举大大增加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为案件审理的公平、公开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