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 潘帅 实习记者 薛玉转)近日,大同县法院的审判人员深入到辖区10多个乡镇,就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纠纷、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等问题展开调研,找根源寻对策。
通过调研,他们发现造成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主要根源是利益驱动。要化解纠纷一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基本政策,规范农民承包耕地的依法合理流转。二是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相关庭室要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村级组织建立土地矛盾纠纷调处互动机制,从当事双方的权益出发,依法调解或判决,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三是在调处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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