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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立项法"和"标准制"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0日20:13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荆州(湖北)8月30日电 记者胡新桥 通讯员黄元超湖北省荆州市司法局采用"立项法"和"标准制"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使支部创先有项目、党员争优有标准,创先争优切入点,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8月17日,该局为当地9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直通车"工作正式启动,服务"直通车"法律顾问团成立。今后该局与大企业实现了关系的"零距离"、服务的"零对接"。

  8月24日,由市综治委牵头,市司法局具体承办,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全市7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标志着该市在全省市州率先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仲裁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建立的第三方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开了全省市州之先河。

  这是荆州市司法局党委和市律师协会党委对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科支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创先争优中所立项目的推进与检验。

  荆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通过调研提出党员创先争优"八高八强"标准:政治理论水平高,党的宗旨观念强;文化科技素质高,本职工作业务强;学法用法本领高,优质服务能力强;胸怀理想追求高,勤勉敬业精神强;廉洁从政标准高,自警自律定力强;待人处事品位高,团结和谐交际强;惠民利民热情高,多谋善为奉献强;党员形象评价高,基层群众支持强。此标准已在全局党员中形成共识和争创具体目标。

  此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该局党委借鉴现代管理学中的目标管理模式,用具体目标和绩效评估办法,将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局机关和市直律师事务所百余名党员和17个党支部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和个人职责,在年初制定绩效考核目标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推出争创项目。

  上述"立项法"和"标准制"旨在从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作用,确保每个项目从实际出发,体现先进性、贱予创新性,从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支部立项建立"党员助民示范岗",将党员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使受援对象感到党和政府的可亲可信可靠。作为市政府连续4年十件实事之一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员的作用下,已连续3年超额完成任务,市司法局因此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今年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任务也已提前完成。

  "立项法"和"标准制"围绕中心任务及主要业务工作,使每个争创项目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服务。"法律四进"、"法援六行"、"一创四带"等传统项目也在新要求、新理念、新内涵的注入中显示新成果。 "立项法"和"标准制"不断强化了各党支部及党员创先争优的责任感、荣誉感。局党委将绩效考核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一周一记、一月一讲、一季一评的考核机制在创先争优中再显功效。

  经群众测评和科以上干部票决,今年以来该局已有6个党支部所在科室工作进入局前3名,暂时落后的2个党支部所在科室的党员在检查反思同时,对所立项目进行了再修订、再规划。

  在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上,"八高八强"的标准已成为党员的尺度和镜子,真正做到了标准大家定、行为自己量、效果群众评。今年以来该局立功受奖的56人中,95%以上是党员干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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