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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任源自不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0:26  红网

  一场突发性的暴雨给某乡造成一定损失,上级民政部门及时下拨了一批救灾物资,可就是这批救灾物资却引发了不少摩擦。先是个别村干部拒绝领取,原因是物资数量远不及预期,索性赌气不要,后又有未弄清情况的群众找到相关部门吵着要救灾物资,这一闹腾,群众心中的疑云便更重了。

  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摩擦,出现这种“灾后内部矛盾”,主要是群众对相关部门缺乏信任,对我们的领导干部缺乏信任。当实际分配与预期有差异时他们会习惯性的认为救灾物质要么被干部“吃”了,要么存在分配不公,“大头”都归了跟领导走得近的少数利益群体。之所以有这样的“惯性思维”,如此的不信任,原因很多,有干部作风原本不够清廉,处事不够公平、公正的原因,也与现在干部常年“养在深闺人未识”,干群关系疏远有关,但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便是信息不公开,群众的众多猜忌与不信任正是源自信息不公开。试想,如果相关部门能及时将受灾明细、上级下拨物资总数、具体分配办法及最终的分配明细等一股脑儿的公开,还会有人说你“贪吃”吗?还能被不了解真相的群众“骂娘”吗?还会让群众心中的团团“疑云”恶化为更深层次的不信任吗?

  信息不公开无非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惯性的不公开,有的领导干部思想僵化,工作方式简单、陈旧,缺乏民主、公开、透明的工作理念,始终以一种“家长式”的姿态行使手中的权力,充当着一个管理者而不是一个服务者、一名公仆的角色。他们或许是清白的,却得不到应有的认可。二是不敢公开,因为存在暗箱操作,确有权力寻租行为,所以害怕“见阳光”。信息不公开,对清廉着而言其实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对权力寻租者而言则是对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漠视,对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挑战,也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超负荷”使用。

  《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已有两年多之久,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也一再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可直到现在,我们的公开意识依然很弱,公开的氛围和程度依然不够。要知道,政务公开是应有之务,而不是一种施舍。谣言止于公开,公开度决定透明度,透明度决定信任度,只有公开才是消除群众心中疑云的良方,只有公开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只有公开才能更好的把握工作主动权。公开也是最好的“防腐剂”,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信息公开,不仅是对于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尊重,更是对领导干部最好的关心和爱护。公开应该成为常态,而不是例外。

稿源:红网 作者: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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