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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进行登记备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青岛市对社会办托管班还没有系统的文件、政策,只有一个笼统的要求。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内四区小学生学校托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主要是针对学校办托管班,但其中也提到了对社会办托管班的相关要求。
通知中涉及到的社会托管班的内容是:依托社会力量举办的大型托管班可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而家庭型的小托管班可按照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要求进行备案。无论是登记或备案的社区托管班,均应在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下,依法签订小学生课后托管协议书。
从内容中可以看出,大型托管班可以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而家庭型的托管班则没有细致规定,应去什么部门备案很模糊。另外规模多大即为大型托管班,家庭式托管班又是指何种类也没有具体规定。民政部门一位负责人给记者解读的是:当时通知下发后,民政部门与教育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各有侧重,教育部门主要抓好学校办托管班,而民政部门则主要负责社区里的托管班。
但是,不管怎么说,从2009年9月份,社会托管班也有了管理依据。至少大型社会托管班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托管班:不知道这回事儿
可以登记、备案,对于“地下工作”的托管班来说无疑是好消息,但是目前现状如何?
李沧区“金太阳”托管班是今年5月份刚刚开办的。说起去民政部门备案这回事,托管班单老师表示:不知道。“开托管班之前也跟其他托管班沟通过,但是没听说过这回事。之前我也没想这个事。”单老师表示回去后打算再问问。记者连问几家托管班,得到的答复都是未听说此事。只有一家李沧区“好学生”托管班的杜老师告诉记者,有印象,相关部门给她打过电话,但是后来也没有消息了。
“能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当然好,有个部门管着,家长就安心了,对我们开展工作是有好处的。但是我们不知道哪个部门能管。”采访中,一位托管班负责人告诉记者。
民政部门:无法登记备案
之前,记者到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民政局窗口咨询托管班登记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得到教育部门的办学许可,托管班就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但记者在8月29日采访时了解到,要得到教育部门许可,只能以教育辅导机构的身份,而要注册为教育辅导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是目前大多数辅导班无法满足的。
去年9月份,有媒体报道,李沧“小饭桌”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但是记者咨询李沧区民政局。负责宣传的李主任否定了这件事。李沧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辛科长表示该科只负责社区办托管班工作,未听说民办、个体托管班管理之事。民管局负责大厅审批工作的“杨主任”表示:托管班暂时不能在民政局备案、登记,因为托管班没有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现象:一方面,托管班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另一方面,民政部门又因种种原因不能给予登记、备案。
没有具体标准,哪个部门也没法管
“说白了,现在就是缺乏标准。”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位负责人不愿意透露姓名,他表示只有托管班的具体政策、标准出台,才能进行管理。“需要规范的问题很多,谁是业务主管单位?开办托管班的场所有什么要求?需要符合哪些标准?这些都不知道。这不像民办托儿所,市里有相关文件,教育局也有专门的托幼办负责办理。有了标准才可以予以登记、注册。没有相关标准,如果给登记了,出了问题怎么办?谁来负责?”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要进行管理的前提就是出台统一的政策、标准。
记者从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了解到,目前,相关单位已经完成了对托管班的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这份调研报告中包括目前托管班的现状、问题、以及对推进托管班发展的建议。“这是不是说,经研究后可能会出台相关管理托管班的政策?”记者问。“这还不好说,托管班问题是个全国性的问题,只能说青岛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并且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工作。”相关负责人说。文/图 记者 石艳虹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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