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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二审被判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1:42  郑州晚报

  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二审被判20年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公布了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二审判决结果。上诉人郝鹏俊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郝鹏俊的妻子于香婷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二审审理查明,郝鹏俊、于香婷为成南岭煤业实际控制人,2003年至2008年间,成南岭煤业采取种种手段逃税、骗取火工品。郝鹏俊还以虚开发票等手段抵顶向蒲县煤炭局的借款。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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